畢業(yè)生應獲得以下幾方面的知識和能力:
l. 掌握音樂學的基本理論;
2. 掌握音樂的分析方法;
3. 具有從事該專業(yè)工作的基本能力;
4. 了解黨和國家的文藝方針、政策和法規(guī);
5. 了解該專業(yè)及相關學科的發(fā)展動態(tài);
6. 掌握文獻檢索、資料查詢的基本方法,具有一定的科學研究和實際的工作能力。
主干課程
音樂史、音樂學理論、中外民族民間音樂、教育學、美學、作曲技術理論、鋼琴或其他樂器演奏等。
實踐教學
主要實踐性教學環(huán)節(jié):包括社會實踐、藝術實踐及教學實踐等,一般每學期安排l--2周。
相近專業(yè)
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、音樂表演、繪畫、雕塑、美術學、藝術設計學、藝術設計、舞蹈學、舞蹈編導、戲劇學、表演、導演、戲劇影視文學、戲劇影視、美術設計、攝影、錄音藝術、動畫、播音與主持藝術、藝術學、影視學、會展藝術與技術、景觀建筑設計、數字媒體藝術